(2014)赣复执字第00668号
裁判日期: 2014-10-13
公开日期: 2014-10-29
案件名称
韦庆丽与王经岭、祁昌娟、李涛、王燕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通知书
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赣复执字第00668号韦庆丽:韦庆丽申请执行王经岭、祁昌娟、李涛、王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0700元,其中,本金40000元,利息20700元。本院已于2014年10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人。至此,韦庆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1)赣商初字第274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