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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赣复执字第00668号

裁判日期: 2014-10-13

公开日期: 2014-10-29

案件名称

韦庆丽与王经岭、祁昌娟、李涛、王燕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通知书

法院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4)赣复执字第00668号韦庆丽:韦庆丽申请执行王经岭、祁昌娟、李涛、王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0700元,其中,本金40000元,利息20700元。本院已于2014年10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人。至此,韦庆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1)赣商初字第274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