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祁执字第437号
裁判日期: 2014-01-09
公开日期: 2015-04-1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陈国祥与被执行人曾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4)祁执字第437号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国祥与被执行人曾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裁定提出了被执行人曾小明在祁阳县人民法院收费处标的款专户上的标的款10000发放给申请人,本案讼争的标的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祁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祁民初字第104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长 张 麟审判员 谢玉迁审判员 杨艳萍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九日书记员 伍六生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