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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宁刑初字第258号

裁判日期: 2014-01-26

公开日期: 2014-02-21

案件名称

郭士珍、邱显阳等盗窃罪,梁某甲、刘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士珍,邱显阳,郭某甲,梁某甲,刘某,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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