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宁刑初字第258号
裁判日期: 2014-01-26
公开日期: 2014-02-21
案件名称
郭士珍、邱显阳等盗窃罪,梁某甲、刘某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阳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士珍,邱显阳,郭某甲,梁某甲,刘某,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