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石刑初字第42号
裁判日期: 2014-01-23
公开日期: 2014-02-28
案件名称
杨×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石刑初字第42号本院于2014年1月21日作出的(2014)石刑初字第42号刑事判决书中,现发现笔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将原(2014)石刑初字第42号刑事判决书第1页第十一、十二行中所提”2013年12月27日”更正为”2014年1月2日”。审判员 路琳艳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刘 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