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石刑初字第42号

裁判日期: 2014-01-23

公开日期: 2014-02-28

案件名称

杨×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石刑初字第42号本院于2014年1月21日作出的(2014)石刑初字第42号刑事判决书中,现发现笔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将原(2014)石刑初字第42号刑事判决书第1页第十一、十二行中所提”2013年12月27日”更正为”2014年1月2日”。审判员  路琳艳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刘 畅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