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杨民一(民)初字第7163号
裁判日期: 2014-01-23
公开日期: 2014-10-19
案件名称
贲淑君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孟黎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贲淑君,孟黎荣,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
全文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杨民一(民)初字第7163号原告贲淑君。委托代理人马骏,上海欧瑞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孟黎荣。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阚季刚。委托代理人祁伟康。原告贲淑君诉被告孟黎荣、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陈健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贲淑君及其委托代理人马骏,被告孟黎荣、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祁伟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贲淑君诉称,2013年4月27日10时10分许,原告驾驶登记在原告名下的牌号为沪N6XX**小轿车行驶至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黄兴路口时,与被告驾驶的车牌号为豫A7XX**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使原告的车辆损坏。事故经交警队认定,被告孟黎荣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3年5月16日,经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对原告的车辆损坏的修复费用进行评估,结论为直接物质损失人民币15,164元(以下所涉货币均为人民币)。原告对于车辆进行了维修,实际用去15,500元。由于被告孟黎荣不愿赔偿上述修理费用,原告只能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孟黎荣赔偿15,500元和评估费510元,因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故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孟黎荣承担。被告孟黎荣辩称,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责任认定没有异议。原告的车辆仅是车灯表面的刮伤,但是内部的铁质支架却断裂,根据保险公司检查得知,其内部的伤并非此次事故造成,而是以前的旧伤。因此,被告认可保险公司的赔偿意见,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辩称,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责任认定没有异议。原告的车辆仅是车灯表面的刮伤,但是内部的铁质支架却断裂,根据保险公司检查得知,其内部的伤并非此次事故造成,而是以前的旧伤。因此,保险公司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同意赔偿6000元。如果法院认为应当全部赔偿的话,保险公司只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27日10时10分许,原告驾驶登记在原告名下的牌号为沪N6XX**小轿车行驶至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黄兴路口时,与被告驾驶的车牌号为豫A7XX**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使原告的车辆损坏。事故经交警队认定,被告孟黎荣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3年5月16日,经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对原告的车辆损坏的修复费用进行评估,结论为直接物质损失人民币15,164元。之后,原告对于车辆进行了维修,实际用去15,500元。另查,被告孟黎荣为事故车辆豫A7XX**小轿车在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期间为2013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16日。本院认为,公民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本案系一起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交警队认定,被告孟黎荣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原告就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经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对原告的车辆损坏的修复费用进行评估,结论为直接物质损失15,164元。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上述损失,本院应当支持,其金额以评估确定的为准。因被告孟黎荣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故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被告孟黎荣承担。两被告辩称该车内部损伤为旧伤而不同意按照定损的结论赔偿,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原告贲淑君车辆维修费人民币2000元;二、被告孟黎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贲淑君车辆维修费人民币13,164元;三、被告孟黎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贲淑君评估费人民币510元;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76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88元,由被告孟黎荣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某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孙某书记员张某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六)赔偿损失;……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