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佛顺法刑初字第325号
裁判日期: 2014-01-22
公开日期: 2014-02-28
案件名称
何志江5人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佛顺法刑初字第325号本院于2014年1月10日对被告人何某江、何某银、何某新、何某均、何某彬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作出的(2014)佛顺法刑初字第325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何某均、何某彬被取保候审的时间及决定机关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一、该判决书第2页第2段中原文“同年9月25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3日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更正为“同年10月22日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二、该判决书第2页第4段中原文“同年9月25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3日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更正为“同年10月22日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以下空白)(本页无正文)代理审判员 肖复春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卢俊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