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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佛顺法刑初字第325号

裁判日期: 2014-01-22

公开日期: 2014-02-28

案件名称

何志江5人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佛顺法刑初字第325号本院于2014年1月10日对被告人何某江、何某银、何某新、何某均、何某彬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作出的(2014)佛顺法刑初字第325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何某均、何某彬被取保候审的时间及决定机关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一、该判决书第2页第2段中原文“同年9月25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3日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更正为“同年10月22日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二、该判决书第2页第4段中原文“同年9月25日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12月13日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更正为“同年10月22日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以下空白)(本页无正文)代理审判员  肖复春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卢俊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