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区法民初字第09683号
裁判日期: 2014-01-22
公开日期: 2014-08-14
案件名称
强大应与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解放碑店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中区法民初字第09683号原告强大应,男,1940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被告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解放碑店,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00号时代广场地下一层LG101商铺,组织机构代码58429784—7。负责人赖忠。委托代理人郑凛,该店员工。本院在审理原告强大应与被告重庆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解放碑店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强大应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减半收取受理费25元,由原告强大应负担。审判员 巫 松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雷丹丹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