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昌民初字第14604号
裁判日期: 2014-01-02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侯雪霞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昌民初字第14604号原告侯雪霞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京金六环农业园、陈怀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侯雪霞撤诉。案件受理费五十二元由原告侯雪霞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李戍环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书记员 孔凯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