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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渭中立民终字第00001号

裁判日期: 2014-01-02

公开日期: 2014-04-15

案件名称

杨喜选与华阴市华山镇黄甫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渭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杨喜选,华阴市华山镇黄甫村民委员会

案由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渭中立民终字第0000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杨喜选,男,1955年6月7日出生,汉族。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华阴市华山镇黄甫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华阴市华山镇。上诉人杨喜选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华阴市人民法院(2013)阴民初字第004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杨喜选因已与华阴市华山镇黄甫村民委员会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杨喜选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杨喜选撤回上诉。二审诉讼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剩余50元退回上诉人杨喜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郭 丽代理审判员  张雪芳代理审判员  郭 彬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书 记 员  丁林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