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株天法执字第1号
裁判日期: 2014-01-02
公开日期: 2014-07-21
案件名称
徐梅、刘清、游强、陈琪琳、肖小兰等人与深圳市洪伦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4)株天法执字第1号申请执行人徐梅,女,1982年7月2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潜江市人,住湖北省潜江市竹根滩镇三江村*组。申请执行人刘清,女,1988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乡清水村干冲组**号。申请执行人游强,男,1988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岳阳县更口镇九峰村第二村民组。申请执行人陈琪琳,男,1989年5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汉寿县西湖管理区西洲办事处双合村*组。申请执行人肖小兰,女,1982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县龙凤乡*房村曾家组**号。被执行人深圳市洪伦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盐田区海涛路碧海蓝天明苑海天阁20A。法定代表人何畅,该公司董事长。徐梅、刘清、游强、陈琪琳、肖小兰等人与深圳市洪伦山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全部执结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