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承执裁字第073号
裁判日期: 2014-01-18
公开日期: 2014-08-20
案件名称
王成贵与王成跃所有权确认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承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承德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成贵,王成跃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承执裁字第073号申请执行人:王成贵。被执行人:王成跃。本院在执行王成贵与王成跃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成跃已将调解书规定的给付义务履行完毕,此案已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承德县人民法院(2013)承民初字第149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米 山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书记员 梁智勇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