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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绵刑初字第36号

裁判日期: 2014-01-15

公开日期: 2015-03-09

案件名称

颜明、应雄剑、文富民犯故意杀人罪,任强、朱炳安、徐浩、熊昱皓犯聚众斗殴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绵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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