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绵刑初字第36号
裁判日期: 2014-01-15
公开日期: 2015-03-09
案件名称
颜明、应雄剑、文富民犯故意杀人罪,任强、朱炳安、徐浩、熊昱皓犯聚众斗殴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绵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