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钟祥民二初字第00012号
裁判日期: 2014-01-15
公开日期: 2014-03-21
案件名称
罗某与王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钟祥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钟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某,王某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鄂钟祥民二初字第00012号原告罗某。被告王某。本案在审理罗某与王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宣新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缓、减、免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李某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杨某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