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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钟祥民二初字第00012号

裁判日期: 2014-01-15

公开日期: 2014-03-21

案件名称

罗某与王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钟祥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钟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某,王某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鄂钟祥民二初字第00012号原告罗某。被告王某。本案在审理罗某与王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王宣新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亦未提出缓、减、免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李某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书记员  杨某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