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沈中行初字第84号
裁判日期: 2014-01-15
公开日期: 2014-02-28
案件名称
杨建苹与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4)沈中行初字第84号关于原告杨建苹诉被告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交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诉讼费50元退还原告。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