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武汉阳执字第00091号
裁判日期: 2014-01-15
公开日期: 2014-12-08
案件名称
尤汉桥与邓青松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4)鄂武汉阳执字第00091号尤汉桥与邓青松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尤汉桥与邓青松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尤汉桥依据本院2013年9月11日作出的相关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额为53000元。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尤汉桥与被执行人邓青松就该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十天之内支付40000元,并已实际履行40000元,该案件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