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德民初字第299号
裁判日期: 2014-01-14
公开日期: 2014-06-25
案件名称
原告孙仁昭与被告黄新报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化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仁昭,黄新报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德民初字第299号原告孙仁昭,男,汉族,1957年7月5日出生,德化县人,住德化县。被告黄新报,男,1979年2月9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孙仁昭与被告黄新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孙仁昭于2014年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以欲与被告另行协商解决纠纷为由,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孙仁昭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孙仁昭负担。审判员 黄文献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书记员 吴竞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