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执保字第102号
裁判日期: 2014-01-13
公开日期: 2016-01-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吴思璇与被执行人张兴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年江执保字第102号申请人:吴思璇被执行人:张兴宏申请执行人吴思璇与被执行人张兴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江民一保字84号民事裁定书,已实施保全,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李晓雷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书记员 :牛志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