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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丽云刑初字第7号

裁判日期: 2014-01-13

公开日期: 2014-03-08

案件名称

陈某、董某敲诈勒索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和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董某

案由

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4)丽云刑初字第7号公诉机关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因本案,于2013年6月7日被云和县公安局取保候审。被告人董某。因本案,于2013年5月9日被云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云和县人民检察院以云检刑诉(2013)1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董某犯敲诈勒索罪,于2013年12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云和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叶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董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19日,在云和县城南西路93号经营云和县尚伟五交化板材经营部的王上伟向温州市凯博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博公司”)定购了一批价值人民币13万余元的密度板。同期,在云和县解放西路19号对面经营云和县森源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公司”)的何某,也向凯博公司定购了一批价值、规格基本相同的密度板。2013年4月23日晚,凯博公司向何某经营的森源公司发来一批密度板。2013年4月24日上午,王上伟得知此事之后,认为是凯博公司发给他的货被森源公司拉走了,要求森源公司把错拉的货送回他的经营部,得到拒绝。被告人陈某在得知朋友王上伟的密度板被别人拉去而不归还之后,陪同王上伟一起前往森源公司理论,期间与被害人何某发生争吵,何某推了陈某��下,还辱骂陈某是一泡大便。此后,被告人陈某觉得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很恼火,先后于2013年4月25日下午、4月26日下午两次带人前往森源公司找被害人何某的麻烦,想何某向他当众道歉,因何某两次都不在公司而未果。2013年4月27日下午,被告人陈某再次带人前往森源公司,就用右手打了被害人何某左脸一巴掌,并用言语威胁何某,要何某向其当众道歉。之后,被告人董某也来到森源公司,用脚踢打被害人何某的腹部,并与陈某一起,以要求何某向陈某赔礼道歉为由,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向何某勒索人民币5万元,在何某口头答应其条件之后,才离开现场。因何某及时报案,被告人董某、陈某向何某勒索人民币5万元未能成功。案发后,被告人董某、陈某分别于2013年5月9日、6月7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告人董某、陈某已向被���人何某赔礼道歉,并赔偿何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0万元,得到何某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董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认罪,且有被告人陈某、董某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何某的陈述、证人徐某、谢某、刘某、王上伟、方某、叶某、冯茂梁的证言、通话录音光盘、侦查机关提供的归案经过、通话录音的情况说明、被害人何某提供的中纤板发货单、中纤板定货单、何某的指认笔录、证人王上伟提供的温州凯博木业有限公司的回函、被告人陈某、董某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万元,数额较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董某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陈某、董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均系自首,均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董某、陈某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陈某、董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对两被告人可适用缓刑。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二、被告人董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人民币6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代理审判员  何跃燕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代书 记员  吴伶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