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攸法民一初字第1741号
裁判日期: 2014-01-01
公开日期: 2014-06-17
案件名称
欧艳萍刘云贵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判决书
法院
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欧艳萍,刘云贵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攸法民一初字第1741号原告欧艳萍,男,汉族,湖南省攸县人,居民。被告刘云贵,男,汉族,湖南省攸县人,居民。原告欧艳萍与被告刘云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2月10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康莎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2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欧艳萍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刘云贵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欧艳萍诉称:被告刘云贵于2008年1月8日欠原告欧艳萍4500元,后于2010年、2011年陆续偿还了2000元。余下欠款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2500元及利息。原告欧艳萍为支持其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供了欠条1张,拟证明2008年1月8日,被告刘云贵尚欠原告欧艳萍4500元的事实。被告刘云贵未进行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供证据。本院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后,结合原告的庭审陈述,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均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且与原告的陈述相一致,故本院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予以采信。经审理查明:2007年,被告刘云贵从原告欧艳萍处拿了1张价值为6000元的消费卡在攸县东风大酒店消费。消费完后,经双方协商,由被告刘云贵向原告支付4500元现金。2008年1月8日,经原告催收,被告刘云贵向原告欧艳萍出具欠条1张,载明:“今欠某某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欠款人刘云贵20**年1月8日”。后被告刘云贵陆续向原告偿还了2000元,余下欠款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拒不偿还,故原告诉至法院。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并就欠款的金额进行了明确约定,原、被告双方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未偿还全部欠款,系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欠款25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被告未就欠款利息,进行了书面约定,原告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双方就欠款利息限进行了明确的口头约定,应视为约定期内不支付利息,故原告请求判令由被告支付欠款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被告经原告催收后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欠款,应当承担本案的全部民事责任。被告经本院依法送达开庭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应缺席审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刘云贵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欧艳萍欠款2500元;二、驳回原告欧艳萍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刘云贵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七日内,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现金交纳的,直接向中国农业银行株洲市荷塘支行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收费点交纳;汇款或转帐的,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株洲市荷塘支行,收款单位:代收法院诉讼费财政专户,帐号161101040002686。逾期未交纳的,将承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后果。代理审判员 康莎二○一四年月二月二十日书 记 员 陈慧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P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