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富法执字第294号申请执行人付久缨,女,1980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富顺县。被执行人陈勇,男,1976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住富顺县。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富民二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陈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陈勇在执行通知书送达后3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被执行人陈勇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现查明被执行人陈勇有房产。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陈勇所有的位于富顺县的非成套住房一套。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赖小虎
审判员 钟碧秀
审判员 张胜贵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吴清泉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