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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二中执督字第00317号

王路与北京恒泰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督促通知书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4-03-24
公开日期
2016-11-22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 知(2014)二中执督字第00317号王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王路申请执行北京恒泰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你向本院提出变更执行法院的申请。经审查,

本院认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应当变更执行法院的法定情形,王路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通知如下:驳回王路的提级执行申请,继续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