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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阆执罚字第2号

程良泽与官利民间借贷纠纷罚款决定书

法院
阆中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4-01-28
公开日期
2014-05-21
所属地区
阆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雷小凤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罚 款 决 定 书(2014)阆执罚字第2号被罚款人雷小凤在本院执行程良泽申请执行官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官利妨碍执行公务,阻挠法院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暴力抗法,殴打辱骂执行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如下:对雷小凤罚款500.00元,限在2014年2月8日前交纳。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后,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