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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闵少民初字第232号

梅某某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4-01-10
公开日期
2014-02-13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梅某某,杜某某,陈某某,中国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XX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十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