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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姚法执字第19号

王某、杨某婚约财产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4-01-10
公开日期
2019-05-23
所属地区
云南省姚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当事人
王某;杨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姚法执字第19号申请人王某,男,1964年5月8日生,汉族,住姚安县。被执行人杨某,男,1965年10月5日生,汉族,住姚安县。申请人王某申请执行杨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经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姚安县人们法院(2013)姚民初字第375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普 聍

审判员 林 鹏

审判员 陈清明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徐国江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