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元民初字第1002号
裁判日期: 2013-09-30
公开日期: 2014-01-21
案件名称
洪金玉与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陈丽萍、余根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洪金玉,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陈丽萍,余根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元民初字第1002号原告洪金玉,男,47岁,汉族,个体工商户。委托代理人周培金,福建威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三明市三元区溪口汇华工业园区37号,组织机构代码证:72790452-9。法定代表人陈丽萍。被告陈丽萍,女,47岁,汉族。被告余根姬,女,36岁,汉族。原告洪金玉与被告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公司)、陈丽萍、余根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4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洪金玉的委托代理人周培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华特公司、陈丽萍、余根姬经本院公告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原告洪金玉诉称,2013年1月8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告华特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00万元,借期一年,被告华特公司以其所有的三元区汇华工业园31号1幢房产、2幢房产作抵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律师费等,被告陈丽萍、余根姬为被告华特公司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若逾期还款则按月利率3%计算利息”。该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3年1月8日、1月31日分别付款100万元给被告,双方亦到三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可是,在原告准备再行将借款支付给被告时,发现此时被告已负债累累,且逾期债务达千万元未能归还。为了避免原告损失的扩大,原告停止了放款,且多次要求被告将所借的款项予以归还,被告以无力还款为由拒还,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1、被告华特公司立即归还原告借款2000000元;2、被告华特公司支付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代理费60000元;3、被告陈丽萍、余根姬对被告华特公���的上述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原告有权拍卖、变卖被告华特公司名下位于三元区汇华工业园31号1幢、2幢房产,原告有权在第一、二项债权范围内就拍卖、变卖款优先受偿;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被告华特公司、陈丽萍、余根姬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状,亦未到庭应诉。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8日,原、被告四方签订了一份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华特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6000000元,借款期限壹年;被告华特公司以其所有的三元区汇华工业园31号1幢、2幢房产作借款担保,担保范围为原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用等;被告陈丽萍、余根姬为被告华特公司的借款行为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3年1月8日、1月31日分别向被告指定的账户各支付1000000元。并于2013年1月10日���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嗣后,原告发现被告华特公司有多起逾期债务未能履行,因此原告停止了借贷,要求被告归还借款,被告华特公司拒不归还,双方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本院,要求提前收回借款。另查明,原告洪金玉为该案诉讼而支付了律师代理费60000元。上述事实,有原告提交的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借款合同原件、收条原件二张、房产他项权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合同一份、代理费发票原件及庭审笔录相印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洪金玉提供的由被告华特公司、陈丽萍、余根姬署名确认的《抵押、借款合同》及收条原件来源合法,该证据已证明了被告华特公司向原告洪金玉借款2000000元的事实,对此,本院予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二)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本案中,被告华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告陈丽萍在中院及本院有多个逾期债务未能履行,被告华特公司已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无法履行债务。因此,原告洪金玉有权要求解除与被告华特公司、陈丽萍、余根姬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合同解除后,原告要求被告华特公司归还借款,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张被告华特公司依照抵押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其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代理费60000元,其约定未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华特公���用其所有的三元区汇华工业园31号1幢、2幢房产作为借款抵押担保,被告陈丽萍、余根姬又为被告华特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案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故原告应先就被告华特公司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对不足清偿部分,则由被告陈丽萍、余根姬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陈丽萍、余根姬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被告华特公司、陈丽萍、余根姬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和举证权利。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第一款(二)项、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八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给原告洪金玉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元。二、被告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洪金玉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60000元。三、如被告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义务,则原告洪金玉有权以被告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抵押的位于三明市三元区汇华工业园31号1幢、2幢房产(他项权证号:明房他证三元字第T130002**、T13000205)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四、若被告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述抵押财产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则被告陈丽萍、余根姬对不能清偿的剩余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五、被告陈丽萍、余根姬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追偿。六、驳回原告洪金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38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3980元,由被告福建三明华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陈丽萍、余根姬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余明丽审 判 员 缪建林人民陪审员 白 露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书 记 员 廖明航附本判决书依照的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