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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平执字第81号

裁判日期: 2013-09-30

公开日期: 2014-11-0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马坚勤与被执行人广西平果力保佳锁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平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坚勤,广西平果力保佳锁业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平执字第81号申请执行人马坚勤。被执行人广西平果力保佳锁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家进,总经理。申请执行人马坚勤与被执行人广西平果力保佳锁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百中民一终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及本院立案执行的(2013)平执字第81号案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梁方华审 判 员  谭宝强代理审判员  黄 晓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书 记 员  屈秀奇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