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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行监字第288号

裁判日期: 2013-09-30

公开日期: 2013-12-02

案件名称

万自云与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赔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3)行监字第288号万自云:你因诉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一案,不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云高行终字第6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经审查认为,你因工资待遇一事,不服个旧市商务局作出的《关于对万自云同志申诉书的答复》,向个旧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你申请的复议事项中,除与个旧市商务局的工资待遇纠纷外,还包括你与该单位的住房纠纷和用电待遇纠纷等。因你申请的复议事项均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个旧市人民政府对你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告知书》并无不当。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你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均无不当。综上,你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特此通知。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