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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荔民初字第768号

裁判日期: 2013-09-02

公开日期: 2014-10-31

案件名称

原告黄某林诉被告桂林华夏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荔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荔浦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林,桂林华夏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荔民初字第768号原告黄某林。委托代理人谢新学。被告桂林华夏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喜刚,董事长。原告黄某林诉被告桂林华夏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3月18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由审判员罗锦锋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沈慧、唐海洋参加的合议庭,书记员唐星东担任法庭记录,于2013年9月2日公开进行审理。原告黄某林及其委托代理人谢新学、被告桂林华夏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梁喜刚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法人经朋友介绍相识,2010年4月4日、4月17日,被告分两次向原告借款10200元、48800元及两次为其垫付材料款2615元、35200元,借款用于资金周转,同时约定不计利息,并出具借条,之后被告一直未还款,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的借款96815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原告对其陈述的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1、2010年4月4日借条一张,证实被告向原告借款10200元的事实;2、2010年4月17日借条一张,证实被告向原告借款48800元的事实;3、结算清单、领(借)款单各一张,证实原告帮被告代垫材料款37815元的事实。被告辩称:2010年4月所写的那两张借条是被告以前欠原告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不是被告实际向原告借的钱。结算清单所讲的尚欠原告35200元的材料款不是事实,被告现在只欠其22700元材料款。另外原告讲被告欠其2615元的工程款是否已经包含在之前的材料款里面,被告需要核实才能认定。被告对其辩解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收条6张和凭证一张,证实被告已经归还了12500元材料款给原告。经过开庭举证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但是本案实际为民间借贷纠纷,该证据为原告帮被告代垫的工程款,与本案不是同一性质,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本院不予采信。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2、3都不予认可,认为证据1、2是以前向原告借款欠的利息,而不是实际向原告借的款;对证据3,被告认为其已经归还了12500元的材料款给原告。本院认为: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证据1、2都不予认可,认为是以前向原告借款的利息,但是被告均未能提出证据证实是利息款,所以,对原告的证据1、2的效力,本院予以确认。原告提供的证据3及被告提供的证据,实为原告帮被告代垫的材料款,与本案的民间借贷不是一个法律性质,本院不予采信。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经朋友介绍认识,2010年4月4日、4月17日,被告分两次向原告借款10200元、48800元,借款用于资金周转,同时在借条中约定不计利息。另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回两笔代垫材料款合计37815元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被告桂林华夏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向原告黄某林借款59000元,有被告所立的借条予以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本院予以认定,被告应将借款59000元归还给原告。被告辩称合计为59000元的这两笔借款是以前向原告借款时所产生的利息,不是实际借款,不应再偿还,但其没有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对于被告的辩解,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所以,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桂林华夏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黄某林借款59000元。本案受理费2220元,由原告黄某林负担745元,被告桂林华夏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负担1475元。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220元[户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304216301040001416,开户行:农行桂林高新支行],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后七天内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罗锦锋代理审判员  沈 慧代理审判员  唐海洋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书 记 员  唐星东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