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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北刑初字第18号

裁判日期: 2013-09-02

公开日期: 2015-12-14

案件名称

被告人王书红、马广军、张国清、王洪军、张国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书红,马广军,张国清,王洪军,张国军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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