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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福法执恢字第660号

裁判日期: 2013-09-02

公开日期: 2015-11-28

案件名称

邱静銮与王健,黄霞,林俊国,深圳市广融信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广进担保有限公司合同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深福法执恢字第660号申请执行人邱静銮,住深圳市宝安区。被执行人王健,住深圳市宝安区。被执行人黄霞,住深圳市宝安区。被执行人林俊国,住深圳市福田区。被执行人深圳市广融信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国贸商住大厦9D。法定代表人王健,该公司董事长。上列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09)深福法民一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深中法民一终字第1223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逾期未完全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王健、黄霞、林俊国、深圳市广融信担保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其他款项或提取其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偿本案债务15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本案有关费用。执行员  陈秀松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书记员  张 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