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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荣恢执字第146-1号

裁判日期: 2013-08-09

公开日期: 2014-12-03

案件名称

高宗运、咸立英、高扬、高玉娟与荣黄淑贤与姚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荣成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淑贤,姚丽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荣恢执字第146-1号申请执行人黄淑贤,女,住黑龙江省萝北县。被执行人姚丽,女,住荣成市。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淑贤与被执行人姚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发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该案已执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荣成市人民法院(2012)荣石商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邹国强审判员  于海明审判员  于浩志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刘 静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