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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甬北民初字第284号

裁判日期: 2013-08-08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陈佳敏、陈佳敏为与被告张先亮、畅红涛、上海市沪南汽车运输与张先亮、上海市沪南汽车运输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佳敏,陈佳敏为与被告张先亮、畅红涛、上海市沪南汽车运输,张先亮,上海市沪南汽车运输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公司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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