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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商梁民初字第1828-1号

裁判日期: 2013-08-08

公开日期: 2015-06-18

案件名称

尚芳诉杨紫铄、刘景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尚某,杨某某,刘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商梁民初字第1828-1号原告尚某,女,汉族。被告杨某某,女。被告刘某某,女,原告尚某诉杨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3年7月2日诉至本院。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该案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许德金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书记员  赵 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