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商梁民初字第1828-1号
裁判日期: 2013-08-08
公开日期: 2015-06-18
案件名称
尚芳诉杨紫铄、刘景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尚某,杨某某,刘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商梁民初字第1828-1号原告尚某,女,汉族。被告杨某某,女。被告刘某某,女,原告尚某诉杨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3年7月2日诉至本院。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该案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许德金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书记员 赵 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