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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经开执字第97号

裁判日期: 2013-08-08

公开日期: 2014-06-25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学顺与被执行人沈阳裕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学顺,沈阳裕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经开执字第97号申请执行人李学顺,男,汉族,1950年7月19日出生,住址济南市历下区。被执行人沈阳裕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执行人李学顺与被执行人沈阳裕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李学顺申请终结该案此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规定,裁决如下:终结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济民二商终字第35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翟延东审 判 员  杨 松代理审判员  周 骥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书 记 员  刘 聪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