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甬慈刑初字第1369号
裁判日期: 2013-08-08
公开日期: 2016-05-05
案件名称
岑某甲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岑某甲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3)甬慈刑初字第1369号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岑某甲,农民。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3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8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慈检刑诉(2013)11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岑某甲犯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贾端阳、被告人岑某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期间,陈某丁、甘某甲、代某、周某(均已判刑)伙同他人在慈溪市新浦镇浦沿村、西街村被告人岑某甲及某甲乙、张某、马某(均已判刑)、陈某丁的住处等地以“筒子二八杠”的形式开设赌场,招徕马某、陈某甲、陈某乙等人聚众赌博。期间,该赌场共计抽头人民币10余万元。被告人岑某甲非法获利人民币600元。在该赌场中,林超(已判刑)坐桌角,代某及陈某丙、郭某、陈某戊、朱某(均已判刑)望风。2013年1月24日,慈溪市公安局民警查获该赌场,抓获涉赌人员30余人。被告人岑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岑某甲已向本院预缴了违法所得等款项。上述事实,被告人岑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同案犯陈某丁、甘某甲、代某、周某、林某、陈某戊等人的供述、证人马某、陈某甲、陈某乙、王某、岑某乙、陈某丙、黄某、应某、岑某丙等人的证言、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宁波安康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预缴款票据、同案犯刑事判决书、抓获经过及被告人岑某甲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岑某甲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岑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岑某甲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岑某甲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适用缓刑。被告人岑某甲的违法所得,应予以追缴。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岑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八百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的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本院。)二、被告人岑某甲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六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魏 燕 华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书 记 员 施燕君(代)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