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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金民初字第1130号

裁判日期: 2013-08-06

公开日期: 2014-08-22

案件名称

原告乔素梅诉被告孙合森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1)金民初字第1130号本院2001年12月26日对原告乔素梅诉被告孙合���离婚纠纷一案做出的(2001)金民初字第113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本判决书第1页第5行原为:“被告孙河森,男,生于一九五四年六月二十九日”,现补正为:“被告孙合森,男,生于1954年4月9日”。审判员 周 瑾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书记员 祁莹莹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