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3)来刑一终字第37号

裁判日期: 2013-08-06

公开日期: 2014-04-24

案件名称

邓志福、韩新华绑架案二审刑事裁定书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邓志福,韩新华,韦明荣,韦维,屈杨顺

案由

绑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