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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莲执字第01186-1号

裁判日期: 2013-08-28

公开日期: 2015-01-2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莲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昆明路分社与被执行人李春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莲执字第01186-1号申请执行人西安市莲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昆明路分社。被执行人李春,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西莲证经字第9122号执行证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民事判决书自觉履行,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李春名下银行存款壹拾柒万壹仟叁佰元整(171300元)。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员蒋卫鹏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张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