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浦刑初字第250号
裁判日期: 2013-08-28
公开日期: 2016-10-14
案件名称
被告人张建波、梁万兵、高凯盗窃一案的刑事裁定书
法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刑事裁��书(2013)浦刑初字第250号被告人张建波、梁万兵、高凯犯盗窃罪一案,本院于2013年8月26日作出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遗漏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3页第15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十九条之规定”;现更正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审 判 长 平元华人民陪审员 李玉强人民陪审员 王必怡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杨 莹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