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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浦刑初字第250号

裁判日期: 2013-08-28

公开日期: 2016-10-14

案件名称

被告人张建波、梁万兵、高凯盗窃一案的刑事裁定书

法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刑事裁��书(2013)浦刑初字第250号被告人张建波、梁万兵、高凯犯盗窃罪一案,本院于2013年8月26日作出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遗漏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3页第15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十九条之规定”;现更正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审 判 长  平元华人民陪审员  李玉强人民陪审员  王必怡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杨 莹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