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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龙法执字第1731号

裁判日期: 2013-08-28

公开日期: 2014-06-20

案件名称

杨华与深圳市瑞博家具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普通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3)深龙法执字第1731号申请执行人杨华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瑞博家具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深中法劳终字第149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案号为(2013)深龙法执字第1731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表。被执行人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通过银行以转帐形式,将执行款划付到法院执行帐号上。现本案已执行完毕。本院认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深中法劳终字第1499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执行费人民币84元已经由被执行人承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深中法劳终字第1499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