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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博民初字第1746-1号

裁判日期: 2013-08-27

公开日期: 2015-11-12

案件名称

丁玉芹与陈久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

法院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丁玉芹,陈久锋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博民初字第1746-1号原告:丁玉芹。被告:陈久锋。本院于2012年12月1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丁玉芹诉被告陈久锋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董军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案件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董军戈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李 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