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博民初字第1746-1号
裁判日期: 2013-08-27
公开日期: 2015-11-12
案件名称
丁玉芹与陈久锋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1
法院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丁玉芹,陈久锋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2)博民初字第1746-1号原告:丁玉芹。被告:陈久锋。本院于2012年12月1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丁玉芹诉被告陈久锋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董军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案件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 董军戈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李 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