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未执字第01076-1号
裁判日期: 2013-08-22
公开日期: 2014-12-15
案件名称
崔秋金与西安仪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崔秋金,西安仪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3)未执字第01076-1号申请执行人崔秋金,女,1972年8月14日生,汉族。被执行人西安仪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崔秋金与被执行人西安仪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崔秋金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未民二初字第01246号民事调解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已付清欠款本金,所欠违约金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其申请退出本次执行程序,本院依法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3)未执字第0107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李国强执行员 张春宁执行员 龚四华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苏 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