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雨商初字第276号
裁判日期: 2013-08-22
公开日期: 2014-07-17
案件名称
南京固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补正裁定书
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雨商初字第276号本院对原告南京固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判决书第5页适用法律条文部分的“第一百四十三条”删去。代理审判员 薛娟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见习书记员 刘颖异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