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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吴民裁字第00047号

裁判日期: 2013-08-22

公开日期: 2015-11-24

案件名称

蔺治斌与李宗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吴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吴起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3)吴民裁字第00047号申请人蔺治斌,男,汉族,1974年生。被申请人李宗保,男,汉族,现年43岁。本院于2013年8月21日作出(2013)吴民裁字第00046号保全裁定,现因申请人另行提供保证金20000元,请求解除对申请人蔺治斌驾驶的陕J298**号东风牌自卸车扣押。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申请人蔺治斌驾驶的陕J298**号东风牌自卸车扣押。审判员 徐 宁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李明磊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