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睢民初字第275号
裁判日期: 2013-08-22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王德波等15人与李广超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睢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广超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睢民初字第275号原告诉讼代表人王德波,男,生于1974年4月12日。原告诉讼代表人王德方,男,生于1960年3月26日。原告诉讼代表人刘勤海,男,生于1973年9月27日。原告诉讼代表人刘志强,男,生于1969年6月19日。原告诉讼代表人张国庄(桩),男,生于1977年4月12日。五原告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王传林,河南三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广超,男,成年人。原告王德波等15人为与被告李广超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于2013年2月20日诉至本院。本院当日予以受理。因被告下落不明,依法公告向被告送达了应诉通知、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等,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8月21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王传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广超经传票(公告)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德波等15人诉称,2012年6月,15名原告随同被告到青海省贵南县打工。被告口头与原告们约定,每个工作日支付每名原告200元的报酬。到2012年9月底,被告分别欠原告王德方4140元,欠刘本堂2740元,欠刘本亮2900元,欠李建华(李长江)3000元,欠王德波4200元,欠张国庄5800元,欠张元光(张东海)4650元,欠陈涛(陈艳涛)5280元,欠刘勤海4900元,欠王玉民4700元,欠马红印1400元,欠刘新兵6500元,欠刘志强6250元,欠刘康臣800元,欠刘建彬4800元。原告们多次追要,被告以多种借口搪塞不给。要求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劳动报酬62060元。被告李广超未予答辩。为支持其请求,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是被告出具的欠15名原告工资的欠条4份,及证明部分原告有两个名字的村委证明5份。该4份欠条,债权人、债务人姓名,欠款数额等内容具体,被告无相反证据提供,本院予以采信。村委证明有村委会印章及负责人签字,内容明确,本院予以采信。依据上述有效证据,本院确认如下案件事实,原告王德波等15人受雇于被告李广超干活。李广超欠其工资一直未支付。具体为:欠原告王德方4140元,欠刘本堂2740元,欠刘本亮2900元,欠李建华(李长江)3000元,欠王德波4200元,欠张国庄5800元,欠张元光(张东海)4650元,欠陈涛(陈艳涛)5280元,欠刘勤海4900元,欠王玉民4700元,欠马红印1400元,欠刘新兵6500元,欠刘志强6250元,欠刘康臣800元,欠刘建彬4800元。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欠条,证明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被告应及时给付原告的工资而未支付,原告的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李广超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原告王德方4140元、刘本堂2740元、刘本亮2900元、李建华(李长江)3000元、王德波4200元、张国庄5800元、张元光(张东海)4650元、陈涛(陈艳涛)5280元、刘勤海4900元、王玉民4700元、马红印1400元、刘新兵6500元、刘志强6250元、刘康臣800元、刘建彬4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李广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冯传庚审判员 韩国禹审判员 李中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王志方附:15名原告名单王德波,男,生于1974年4月12日,汉族。王德方,男,生于1960年3月26日,汉族。刘勤海,男,生于1973年9月27日,汉族。刘志强,男,生于1969年6月19日,汉族。张国庄,男,生于1977年4月12日,汉族。王玉民,男,生于1948年12月10日,汉族。陈涛,男,生于1982年8月16日,汉族。张元光,男,生于1962年4月23日,汉族。刘本堂,男,生于1963年11月13日,汉族。刘本亮,男,生于1971年11月9日,汉族。李建华,男,生于1969年4月30日,汉族。刘新兵,男,生于1975年2月2日,汉族。马红印,男,生于1974年6月2日,汉族。李建彬,男,生于1965年6月12日,汉族。刘康臣,男,生于1993年2月4日,汉族。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