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烟牟民一初字第434号
裁判日期: 2013-08-21
公开日期: 2020-08-18
案件名称
刘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烟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刘某某;王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2)烟牟民一初字第434号原告:刘某某,住烟台市。被告:王某某,住烟台市。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调解书内容不予以公开。审判长 衣春霖审判员 隋秀桥审判员 宋继宝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胡媛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