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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烟牟民一初字第434号

裁判日期: 2013-08-21

公开日期: 2020-08-18

案件名称

刘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烟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刘某某;王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2)烟牟民一初字第434号原告:刘某某,住烟台市。被告:王某某,住烟台市。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调解书内容不予以公开。审判长  衣春霖审判员  隋秀桥审判员  宋继宝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胡媛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