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衢龙商破字第3号
裁判日期: 2013-08-20
公开日期: 2014-03-03
案件名称
龙游县佳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与债权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龙游县佳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09)衢龙商破字第3号申请人:龙游县佳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13年8月16日,龙游县佳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依照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本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对破产财产分配完结。请求本院终结龙游县佳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龙游县佳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本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对破产财产分配完结。现请求本院终结龙游县佳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龙游县佳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 判 长 傅建华审 判 员 方雪林代理审判员 王淑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代书 记员 张渝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