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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宝民初字第01318号

裁判日期: 2013-08-20

公开日期: 2014-02-24

案件名称

刘欢欢与李强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李×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宝民初字第01318号原告刘××,女,1993年1月7日出生,汉族,文盲,陕西省子长县人,无业,现住延安市宝塔区南寨砭。被告李×,男,1990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陕西省延安市人,无业,现住延安市南寨砭。委托代理人贺晔,陕西北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刘××诉被告李×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被告李×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诉称,2010年4月,原告刘××与被告李×经人介绍认识,双方在短暂相处后于2010年7月在宝塔区在青化砭举行了婚礼。2013年3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一直暂住于延安市南寨砭。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二人性格不合,双方经常因琐事吵架,被告母亲也经常无端辱骂原告。2013年6月16日,被告再次因琐事殴打原告,后于2013年6月17日到19日到原告娘家闹事,给原告家人造成极大伤害。2013年6月26日,被告再次到原告娘家闹事,后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宝塔派出所拘留。故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1、解除原告刘××与被告李×婚姻关系;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由被告李×承担本案诉讼费。原告刘××为证明其主张成立,向本院提供结婚登记证明一份,证明原告刘××与被告李×于2013年1月7日在宝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李×辩称,原告刘××与被告李×感情尚未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原、被告共同生活三年,经相互了解,培养出了较好的夫妻感情,才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从未发生过大的争执,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婚后,被告在延安城里打工,仅2012年7月份至2012年年底在甘泉装璜汽车,但被告每个月都回家3、4次。2013年6月份,原、被告在210国道上两个相邻的洗车店打工,一同出门一块回家。原告与被告母亲、姐姐相处和睦,被告母亲并未殴打原告。2013年6月初,原、被告准备去西安看病,2013年6月16日被告在向原告父亲要回存放在原告娘家的10000元礼钱时,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原告娘家报警,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宝塔派出所对双方进行了训诫。后原告就不回家。2013年6月26日晚,被告到原告娘家找原告时发生争执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宝塔派出所拘留1晚。被告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只要原告娘家不强硬干涉原、被告的婚姻生活,双方是有和好可能的,故被告李×不同意离婚。被告李×为证明其主张成立,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原、被告于2013年1月9日在宝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经庭审质证、认证,被告李×对原告刘××提供的结婚登记证明无异议,原告刘××对被告李×提供的结婚证复印件无异议,因结婚证载明原、被告于2013年1月9日在宝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结婚登记证明却记载双方于2013年1月7日登记结婚,经核以结婚证载明时间为准,认定原、被告于2013年1月9日在宝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原告刘××与被告李×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10年7月,双方在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举行了结婚仪式。2013年1月9日,双方在延安市宝塔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3年6月19日,被告向原告父亲索要10000元礼钱时发生争吵,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宝塔派出所出警予以制止。2013年6月26,被告去原告娘家找原告时发生争执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宝塔派出所拘留1晚。双方无子女。原、被告结婚时,被告母亲购置了:彩色电视机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双人床一张、六开门柜子一个、电视柜一个。双方有共同存款10000元。本院认为,原告刘××与被告李×同居2年半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证明双方已建立起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然被告与原告娘家发生争执,但只要双方加强沟通,妥善解决,双方是有和好可能的。现原告以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要求与被告离婚,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刘××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刘××已预交,实际由原告刘××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张月华代理审判员  房 琳人民陪审员  刘斌旺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书 记 员  罗 婷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