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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信浉民初字第712号

裁判日期: 2013-08-20

公开日期: 2015-11-21

案件名称

原告赵某与被告邵某某因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信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3)信浉民初字第712号原告赵某,男,1977年6月20日出生,汉族。被告邵某某,女,1978年6月6日出生,汉族。原告赵某与被告邵某某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某、被告邵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赵某诉称,我与被告邵某某于2002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2003年2月25日登记结婚。婚前感情一般,婚后2005年11月26日生一子赵某甲。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被告对孩子缺乏关爱,不孝敬公婆,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已无挽回的可能。综上,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双方离婚,婚生子由我抚养,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邵某某口头辩称,小孩儿太小,我不同意离婚。经审理查明,原告赵某为信阳固始人,在信阳市电力部门上班。被告邵某某为驻马店西平人,在信阳市华仪公司上班,双方于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2003年2月25日登记结婚。2005年11月26日生一子赵某甲,婚后邵某某与赵某父母在一起居住,邵某某认为赵某父母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双方因生活习惯和子女生养等问题时而发生矛盾,继而影响到赵某与邵某某之间的夫妻关系。赵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值班或去外地出差,双方因沟通不够,加之与父母关系处理不善,邵某某对赵某便逐渐心生猜忌,2012年4月份前后,双方因互不信任而处于分居状态至今。另查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有:1、位于信阳市富丽华城20号楼3单元406室(建筑面积约120㎡)的房屋一套,该房屋由赵某用其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2、位于信阳市东方红大道荣基广场6号楼2单元10号(建筑面积约100㎡)的房屋一套,该房无其他贷款及债务;3、车牌号为豫SM19**号本田车一辆(2008年5月份上牌),该车平时由赵某驾驶使用;4、位于平桥区的赵某单位家属院的福利房一套,该房只能居住,不能自由流转亦没有产权证明,现该房现处于出租状态,每月租金为400元。本院认为,夫妻之间的相互信任是婚姻关系存在的基础。本案原告赵某与被告邵某某均有较为稳定的工作,双方本应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维持良好的家庭关系,但因赵某的工作关系双方之间失去了信任,相互猜忌甚至怀疑对方对夫妻生活的忠诚度。同时,因婆媳之间关系未能妥善处理,导致赵某和邵某某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直至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甚至长期处于分居状态。不和谐的夫妻关系不仅影响到双方各自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更使双方父母亲家之间也发生矛盾,在庭审结束后的一个月后即2013年7月31日,邵某某的父母从老家驻马店来到信阳与赵某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经赵某单位领导协调才稍事平息,但双方之间已产生无法逾越的感情鸿沟。在本案开庭审理前后,本院曾组织双方多次进行书面及背靠背的调解,但双方均未调解和好。因此,从双方近几年共同生活的情况来看,赵某与邵某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对双方来说是化解双方矛盾的最佳选择,对于原告赵某要求离婚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子女抚养,因赵某工作单位固定且工资收入比邵某某高,同时其父母亦在信阳生活居住,照顾小孩能尽到更多的责任,而邵某某父母均在驻马店居住,因此婚生子赵某甲由赵某抚养更有利于其今后的教育和生活。关于财产分割,邵某某工资收入较低且工作稳定性差,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应适当照顾邵某某及其子赵某甲,即房屋两套分别归邵某某和赵某甲所有,公积金贷款由赵某负责偿还,豫SM19**号本田车及平桥区的房屋居住权归赵某所有。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赵某与被告邵某某离婚。二、婚生子赵某甲由原告赵某抚养,被告邵某某不承担抚养费,但享有每月一次的探望权。三、位于信阳市富丽华城20号楼3单元406室的房屋归被告邵某某所有,购买该房所产生的公积金贷款由原告赵某负责偿还,并负有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的义务及承担相关费用;位于信阳市东方红大道荣基广场6号楼2单元10号的房屋归双方婚生子赵某甲所有,赵某对该房屋有居住权;豫SM19**号本田车及位于平桥区的赵某单位家属院的房屋归赵某所有。本案受理费280元,由原告赵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张金强审 判 员  陈金榜人民陪审员  王保琴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书 记 员  王倩倩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