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湛徐法锦民初字第49号
裁判日期: 2013-08-20
公开日期: 2017-03-01
案件名称
李玲与郑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徐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徐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玲,郑表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徐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3)湛徐法锦民初字第49号��告李玲被告郑表第三人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长 审判员 邓锋林审判员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陈 波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