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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湛徐法锦民初字第49号

裁判日期: 2013-08-20

公开日期: 2017-03-01

案件名称

李玲与郑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徐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徐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玲,郑表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徐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3)湛徐法锦民初字第49号��告李玲被告郑表第三人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长     审判员  邓锋林审判员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陈 波 关注微信公众号“”